不还手吗:民警被悍妇殴打半小时成脑震荡
潘军强

据报道,近日,一名悍妇在中山交通违规后,不但不配合执法,反而殴打民警半个多小时,导致该名民警脑震荡、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。这起袭警事件不由的让人想起今年8月发生在哈尔滨的一起由这场交通事故引发成治安案件的恶性事件,一名交警在制止冲突时被踢伤,频频出现的袭警事件,引人深思。
首先,生命健康权是每一个公民最重要的权利。民警他首先是一个公民,他享有法定正当防卫权,这是任何人无法剥夺的权利。如果说要求执法机关遇到这种情况,要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。这是否有悖于法律的精神?
其次,该违章妇女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,这是其违法行为的必然后果,同时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。
再次,我们认为要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,对民警而言,应既要严格执法,也要文明执法。民警在执法时,应当有一些必要的防护措施,包括配备一些必要的装备,掌握一定的防护技能等。这样有利于民警在执法中更好地保护自己。
最后,我们要切实提高国民素质,此违章妇女的愚昧和粗暴,隐约体现了部分国民的素质,不仅毫无法制意识,而且缺乏起码的道德修养。
如何提高国民的素质呢?我们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,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上来,我们要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。 |